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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可享受医保

 

  2008年08月28日16:15 【字体: 【颜色: 绿


    南宁市政府下发《调整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和医疗待遇支付范围的通知》

    8月27日,南国早报记者从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南宁市政府下发了《调整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和医疗待遇支付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把学生意外伤害门诊纳入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内。

    据了解,《通知》还对一些政策作出了调整,例如明确了参保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医,不实行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规定。

    另外,《通知》还将三类人员纳入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一是女年满50周岁未满55周岁、领取了养老金但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二是经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困难企业所属职工;三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无固定收入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这将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更加扩大。

    来源:南国早报     编辑: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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