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区域应该用警戒线标示并管制;对受灾区域内部及周边的基本空气情况进行评估。
对搜索区域进行信息概括并列出所有需要注意的问题,向搜救行动指挥部报告搜索发现,并就搜救优先顺序安排提出建议。
3.必要装备
电锤钻、凿岩机;
电子监视设备(相机、摄像机);
监听设备;
空气监测设备;
标记材料(如粉笔);
警示设备;
医药急救包;
个人工具包(人手一套)。
第三节 营 救
统一指挥
每个营救地点必须指定一人专门负责协调,统一指挥。负责人拥有现场的全权人事调动权,可跨编制调度现场救援人员。
大型搜救行动有时需要两支或多支营救分队合作。搜救行动指挥部应指定一队的队长为全权负责人(人事任命一定要传达给每个搜救人员),并配备一名安全负责人。
获得营救分队以外的人员或组织帮助是很必要的。这些帮助可来自于军人、公用设施承包商、重型设备操作人员等。搜救行动指挥部应及时协调获得这些外部资源的协助。
为了安全和提高搜救效率,必须制订并遵守人员出入救援地点的规定。
与此同时,营救专家应严格管理整个受灾地区,包括关闭所有水、电、煤气等基本设施,确认和标示高危地带,确定营救区域,清除无关人员,安排场地进行器械装备等。
评估机会
坍塌现场的搜救行动可分为5个阶段:
1.第一阶段
评估坍塌区域:搜索区域内的可能幸存者(在地面上或被掩埋);评估结构稳定性;评估水电气设施状况,并关闭设施以确保安全。
2.第二阶段
迅速、安全地转移地面幸存者。
3.第三阶段
搜寻并探察所有空隙和坍塌建筑物中的空穴,以发现可能的幸存者。本阶段可使用喊话设备;只有经过训练的搜救犬或搜救人员才可对空穴或可进入空间进行搜救。
4.第四阶段
确定幸存者位置后,使用特殊工具和技术,有选择性地移除建筑物残骸。
5.第五阶段
大规模清理。通常在所有已知幸存者均被安全转移后才可实施大规模清理。
艰难抉择
在营救资源不足以同时应付所有搜救机会时,须迅速决定营救先后。发生这种情况时,营救分队必须考虑以下的因素,确定所有搜救机会的优先级:
幸存者生还的可能性和耐久能力;
搜救难度和所需时间;
搜救行动的预计结果(例如对一人的救援应让位于对两名或多名幸存者的救援);
搜救人员的安全。
地点设置
在开展搜救工作之前,必须立即将受灾区域设为禁区。只允许搜救队伍和其他救援人员进入,并保证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在工作区域周围设置封锁线并划出坍塌或危险区域,该区域只限搜救队中负责搜救工作的主要队员进入。
建立营救工作点时,必须优先完成以下规划:
出入道路:必须保证人员、工具、装备及其他后勤需求顺利出入。另外,对出入口进行有效控制,以保证幸存者或受伤的搜救人员迅速撤离。
紧急集合区域:搜救人员紧急撤退时的集结地。
来源: 自治区地震局整理
编辑:泉泉
审核:泉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