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二层机构,各企事业办、民办学校:
2008年暑假即将到来,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8年暑假放假时间
2008年暑假放假时间从7月7日起,至8月31日止,共56天。9月1日(星期一),为新学期全市统一开学上课时间。新学期教职员工返校集中和学生注册时间,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自行安排。
二、放假前和假期中务必做好的几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教育和校园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
放假前,各学校要利用各种形式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有条件的学校要主动邀请公安、消防、卫生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给师生讲课,重点进行防洪涝、防震、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中暑、防食物中毒、防火、防触电及谨慎交友等安全常识教育和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各学校在放假前要向家长发放书面的放假通知,告知家长学校放假的起止时间,要求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以及在假期中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
暑假期间正是南宁市的汛期,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及市教育局南教办〔2008〕217、224、22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及防汛抗灾的各项工作。
各学校放假前,要按以下内容,组织人员逐项检查,在假期要切实整改好,开学前再重新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9月5日前报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一是防洪、防涝及人员、物资储备的落实情况;汛期地处低洼可能遭受洪涝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渡汛和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演练等落实情况。二是危房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三是消防、应急照明、标识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四是校车、租用车辆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五是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六是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二)加强假期值班和巡查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认真做好假期的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抓好门卫制度的落实。对进入校园的人员、车辆要认真询问了解情况,并做好登记。要加强对校园安全的巡查工作,放假期间学校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查。每天要安排一名中层以上领导带班巡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放假期间,各单位仍然要认真落实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和汛情安全值班“零报告”制度(按南教办〔2008〕183、224号文件执行)。要教育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确保通讯畅通。放假期间,市教育局将不定时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检)查。对离岗、脱岗或不按规定执行“零报告”制度二次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部位的防范,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各学校要在放假前走访友邻单位和驻地公安部门,协调共同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要严格按照市维稳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排查和分析本县区、本单位的不稳定因素,及早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上报。暑假期间,学校党政一把手外出,必须按管辖权限报上级主管局领导批准。各单位必须于7月5日前,将学校值班电话及值班安排报给上级主管局,以便联络,确保信息畅通。要坚持安全工作信息月报制度。放假期间,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要坚持按时报送安全工作信息月报表。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部门为办公室,联系电话:2804643,传真号码:2624622,晚上、假日值班电话:2804322(传真);维稳部门为局党办,联系电话:2804398,传真号码:2807486。
(三)严格执行暑假禁课的有关规定。
严格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关于暑假期间严格执行禁课规定的通知》(南府教〔2003〕73号)文件精神。从8月1日起至31日止,一个月内全市国办、企事业办、民办全日制中小学和九年制学校一律不准组织学生回校补课和变相补课,也不要提供场所给其他教育机构、团体或个人,用于举办在校中小学生参加的各种文化补习或培训活动。在此期间,希望全体老师自觉遵守市教育局的规定,不要组织学生进行补课,也不到社会招收在校中小学生参加的各种补习班、培训班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暑假期间有计划地安排好个人休息和业务学习,学校要大力支持教师们利用假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自主学习,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准备。
暑假期间,学校不准组织学生大规模补课或上新课,更不能强迫学生、要求学生回校上课等,严禁以补课为名变相收费。各单位要端正教育思想,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和制止违规补课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各中小学在放假前要召开家长会,向家长通报学校的工作和假期的安排,争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指导学生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暑假。
各学校应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让学生在假期得到休息,并有机会去体验社会、体验生活、体验亲情。放假期间,适逢2008北京奥运会,要让广大师生有一定时间,通过电视节目观看奥运盛会和精彩的体育比赛,分享奥运的快乐。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适当布置有意义的德育作业。书面作业的布置按原要求执行。各校要有计划地向学生推荐一批好书,号召学生在假期读名著、读好书,写读书笔记等,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
各校要加强和社区及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社会各方的支持,利用假期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丰富学生们的假期生活。要加强对学生的网络道德文明、网络安全方面的教育,引导学生利用网络进行学习和健康的娱乐活动,自觉抵制不良网络文化的侵蚀影响,不到社会上的网吧上网,慎交网友。
(五)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程序,规范招生行为。
1.各学校领导要熟悉招生政策和招生工作程序,认真学习我市今年的招生规定和招生办法。要按规定的招生程序、办法进行操作,不能违规操作。
2.学校不得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和简章,不得以任何方式误导社会、学生和家长。不得用不正当的手段进行校际间的竞争;不得搞有偿推荐学生;不得以擅自减免学杂费、生活费等方式强拉生源,搞恶性竞争。特困生减免学杂费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六)认真贯彻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并组织学校教职工进行学习、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
南宁市教育局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来源:市教育局
编辑:泉泉
审核:泉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