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努力发挥社区预防在青少年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了“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取得了“防患未然”重于“亡羊补牢”、“教育挽救”重于“惩罚制裁”的良好效果。兴宁区的做法令人耳目一新,也为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基层基础工作提供了颇多启示。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区的社区也随之有了长足发展和巨大变化。社区,主要包括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和小集镇社区。城镇中的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虽小,但“五脏俱全”,青少年的生活、学习和就业都和社区密切相关。各类青少年群体聚集在社区,他们的不同需求表现在社区,他们的不同矛盾反映在社区。可以说,社区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兴宁区的实践证明,很多事情和问题放在社区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一些难点热点问题,通过社区这个全方位、多功能、多层面的“变压器”,一般也比较容易平息和化解。所以,我们尤其要重视充分发挥社区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作用。
从社区抓起,就要成立社区预防专门机构,建立起一支以志愿者为主要力量的预防队伍。要在各级综治办的领导下,尽快成立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门机构。这一机构要有权威性,以社区干事、社区民警、司法干部为核心,吸收驻区单位代表、离退休老同志、青少年工作志愿者等参加,负责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区环境,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管理服务和安全防范,切实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从社区抓起,就要加大社区文化环境整治力度,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健康环境。社区要联合公安、文化、工商等相关部门,针对社区中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文化环境问题,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清理整顿力度。社区还应该创造条件开辟青少年活动场所,为社区青少年提供一个互助、娱乐、健身和交往的场地,努力营造社区育人的一方净土。
从社区抓起,就要建立社区青少年成长环境预警系统。要结合社区的实际,对社区环境进行合理的分类,明确社区中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因素,并建立相应的指标评价系统,对社区环境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反映社区环境状况,为优化社区环境提供必要的依据。通过这个预警系统,及时发现社区中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环境问题,抓住苗头,适时预警和控制,达到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的。
来源:广西日报
编辑:思林